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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策建議

       多心理因素及環境的影響,自殺者遺族恐高機率可能成為下個自殺者。藉由著眼學校、政府政策上的改善增進以及修飾傳播媒體對於相關事件的呈現方式,可達到正面的遏止效果。

 

(一)政府與家庭聯手 打造SOS 出動方法

  根據「2018年臺日自殺防治交流計畫報告書」中所示,日本政府自2006年設立了「自殺對策基本法」,除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完善學校的諮詢體制外,學校要同家長及當地居民攜手,對兒童和學生進行有關「SOS 出動方法」及應對壓力方法的教育和啟蒙。

       此作法有別於一般僅透過學校單方面設立輔導窗口。SOS能更進一步深入家庭,從根本解決問題,相較於台灣是較為完整的系統。由此可見,若是台灣有較完整的輔導諮詢系統,輕生傾向者與陪伴他們的親友,便多一道紓壓的管道。

 (二)校園系統建置 及 公關媒體之後續處理

  台灣目前大多數學校均有設置輔導室和諮詢中心,並有專門的諮商師可供預約,但少數大專院校內的諮商資源並不充裕。以台北科技大學為例,僅有八位諮商師,許多學院仍需共用一位諮商師,恐有「塞車」疑慮。

台灣校園可借鏡日本的GRIP模式

        日本目前採用G(Gradual)、R(Resilience)、I(In a school setting)、P(Prepare scaffolds)模式,其最大特點是「集體援助」。運用心理學理論設計了一套流程,使整個班級能夠順利進行學習,班上需要幫助的兒童不會造成阻礙。當運行困難時,重視創造學生間相互協商和彼此互助的氛圍,並強調與能夠諮詢的人建立關係,把觀點放在支援班級群體上,即使不以「自殺教育」為前題,最終也成為有效的自殺預防教育,促使學生能夠理解感受、表達情緒、了解和學習因應行為及同理他人相關情緒等。(來源於: 2018年臺日自殺防治交流計畫報告書、RADIANT立命館大學研究活動報故事6)

校園公關的重要性

  當校園發生自殺事件時,校方需在第一時間發布公關聲明,以杜絕流言蜚語。除此之外,發生憾事後校方所做的反應及態度也是至關重要的,精準的口吻、適切的哀悼已足矣,避免過度的檢討自殺者或者以情緒勒索、道德綁架等方式來向學生們說明,因為在自殺者遺族眼中都是二次衝擊,不論其與自殺者間的關係為何議。學校建立一套流程以應對發生在校園中的自殺事件,提供受到較大衝擊的同學適當的協助並持續追蹤,將所有傷害降至最低必為當務之急。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(圖說: 事發案件後,北科大校方在第六教學大樓設置圍欄。攝影:洪瑩霏)

 

校園官方聲明原則

​        校園公關運作雖和社會媒體有所差異,但仍需把握幾個原則。《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》第13條中便列舉了幾個原則,如: 提供正確求助資訊、報導紓解壓力及尋求協助之正面新聞等基本層面,避免過多的主觀想法並鼓勵學生們尋求正確管道抒發。最重要的為不臆測自殺原因或誤導他人不當聯想,以避免造成恐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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